根据《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省农发〔2022〕1号),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心决定对在研项目进行检查,请各项目承担者认真配合做好在研项目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的项目范围是2018年、2019年已经批准立项,并应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计划完成时间或被批准的延期完成时间)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2018年、2019年度立项的尚未结题项目,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题的,作撤销项目处理。
三、对于2020年立项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填写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执行情况表,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审批。
四、为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对于所有被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将记入信誉不良档案,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心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邮编:611130
联系人:蔡佳益
联系电话:028-86290892
邮箱:scnfzx@163.com
网址:http://scrdr.sicau.edu.cn
附件: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执行情况表(下载专区下载)
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