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心决定对在研项目进行检查,请各项目承担者认真配合做好在研项目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的项目范围是已经批准立项,并应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计划完成时间或被批准的延期完成时间)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2018年、2019年立项的在研项目须填写《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执行情况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以便掌握和了解项目执行情况。
三、研究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中心审批。
下列项目不得申请延期,并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结题,否则将予以撤项:
1.2017年度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尚未结题项目;
2.2018年项目立项至今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实质性研究进展的项目。
三、为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对于所有被撤销的项目,将视情况追回和扣留资助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将记入信誉不良档案,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心项目。
四、请各项目承担者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说明表报中心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邮 编:611130
联系人:唐 宏、冉瑞平
联系电话:028-86290892
邮 箱:scnfzx@163.com
网 址:http://scrdr.sicau.edu.cn
附件: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执行情况表(下载专区下载)
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